龙光集团将于2026年11月20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表决发行强制性可换股债券等三项决议案

2026-11-05 21:17:20
来源:财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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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龙光集团将于2026年11月20日在香港环球大厦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提请股东表决三项决议案。决议案一为批准发行强制性可换股债券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决议案二为批准ALC资产用于债务重组的可能转让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决议案三为批准建议就永续证券发行赎回股份。 2、代表委任表格需不迟于2026年11月18日下午三时正送达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 3、建议决议案的全文载于龙光集团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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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龙光集团(HK3380)(03380.HK)谨订于2026年11月20日(星期五)下午三时正假座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9号环球大厦2102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提请股东表决三项普通决议案。决议案一为批准发行强制性可换股债券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包括股权结构稳定计划、向关连债权人发行强制性可换股债券以及根据强制性可换股债券条款发行强制性可换股债券转换股份,并授权任何一名董事作出一切行动以使其生效,及授予董事特别授权配发、发行及处理强制性可换股债券及强制性可换股债券转换股份。决议案二为批准ALC资产用于债务重组的可能转让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决议案三为批准建议就永续证券发行赎回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及按照补充信托契约发行赎回股份以赎回永续证券,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包括授予董事特别授权配发、发行及处理赎回股份。代表委任表格连同已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过核证的授权书或授权文件之副本,须不迟于2026年11月18日(星期三)下午三时正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建议决议案的全文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6年11月5日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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