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江苏分公司对徐州市鑫海通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竞价公告

2026-10-30 05:21:03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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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

问财摘要

1、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将在阿里资产拍卖平台进行公开竞价,竞价标的为对徐州市鑫海通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起拍价为2900万元,竞价保证金300万元。 2、交易对象需符合一定要求,付款方式可选择一次性全额付款或者分期付款。 3、转让方有权对报名竞买人资质进行审核,并发现中标竞买人属于禁买主体的,转让方有权不签署转让合同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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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HK2799)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定于2026年11月16日10时至2026年11月16日12时在阿里资产拍卖平台专栏(https://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竞价标的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HK2799)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合法拥有的对徐州市鑫海通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简称“标的债权”)。截至基准日2026年6月20日,债权本金21,643,983.33元,欠息21,143,027.86元,垫付费用312,600.00元,迟延履行金5,317,926.70元,合计债权金额48,417,537.89元。(该数据为委托人内部会计系统数据,实际金额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竞价起拍价为2900万元,为有保留价增价拍卖,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万元,可以加价幅度的N倍来加价,N为整数。竞价保证金300万元。

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持合法有效证件,提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受让方的股东及实控人不得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883434)(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公司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

个人竞买人报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如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企业竞买人报名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最新公司章程复印件、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该单位25%股权或表决权、合伙权益、基金权益等权益的自然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董事、监事、高管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除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被代理人有效证件外,其余材料与企业竞买人所需提供材料一致。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个人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至少要有两名投资人以上参加竞价,当仅有1名投资人竞价时,需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方能成交。如果标的资产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付款方式: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可选择一次性全额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竞买人报名时须明确付款方式。

如采取一次性付款的,竞价成交后20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付清全部价款;成交后竞价保证金(不计息)和意向保证金(如有,不计息)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付清价款时可冲抵资产转让价款。

如采取分期付款的,竞价成交后20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支付不低于30%转让价款;签署协议后6个月内累计支付不低于50%的转让价款;剩余价款于12个月内付清。成交后竞价保证金(不计息)和意向保证金(如有,不计息)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向我司支付首付款时保证金可冲抵资产转让价款;分期期间,以未付款项为基数,从支付完首付款之日起,按9.0%/年按日计算资金占用费,每6个月20日前(遇节假日递延)支付一次资金占用费,剩余资金占用费于付清转让价款之日一并支付。

转让方有权对报名竞买人资质进行审核,发现中标竞买人属于禁买主体的,转让方有权不签署转让合同并没收竞价保证金;如转让方审核发现中标竞买人与其他竞买人均有关联关系的,转让方有权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后,再与中标竞买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

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缴纳、付款方式及竞价规则等详细信息以阿里资产资产处置平台专栏刊登的竞价公告为准。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2号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电话:025-57710742、025-57710673、15366153217、15366153231、025-5771075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纪检联系人柏先生025-57710761;审计联系人刘女士025-57710757。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附:资产明细(元)

序号户名本金利息迟延履行金担保方式抵质押物保证人1徐州市鑫海通电力燃料有限公司21,643,983.3321,143,027.865,317,926.70保证+抵押张光明名下位于徐州市淮海东路98-100号东楼、西楼商业房地产(881153),房产面积6251.07平方米,权利价值6586万元。徐州市光明同创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张光明、王许、董萌、张圣乾、张艺林、张光耀、裴维娜、姚卿、杨丽、张弘

以上信息均为公开信息,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我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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