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4日,澳弘电子(605058)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9月16日至10月14日期间,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澳弘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3.54元/股的130%(即43.60元/股),触发“澳弘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澳弘转债”提前赎回权利,未来三个月(2026年10月15日至2027年1月14日)如再次触发均不行使。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4日,澳弘电子(605058)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9月16日至10月14日期间,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澳弘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3.54元/股的130%(即43.60元/股),触发“澳弘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澳弘转债”提前赎回权利,未来三个月(2026年10月15日至2027年1月14日)如再次触发均不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