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金控被罚700万,责任人共被罚950万,涉虚假债权转让等利空

2026-08-12 19:46:09
来源:蓝鲸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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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湖南证监局对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公司存在虚假债权转让等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2、湖南证监局对*ST熊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徐金焕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李民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罗春艳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杨恒伟、黄玉岸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此外,对徐金焕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民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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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8月12日讯,近日,湖南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st熊猫(600775))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st熊猫(600775)存在以下情形:2023年4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逐步缩减小贷业务规模并加强小贷业务风险控制的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广州小贷和西藏小贷拟与昆朋资产签署《债权转让合同》,转让债权本金余额及权益,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97%。经查,上述债权转让为虚假交易,*st熊猫(600775)为债权转让提供资金,后续通过资金拆借掩盖虚假交易,债权由国峻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代持。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徐金焕时任*st熊猫(600775)董事长,李民时任*st熊猫(600775)董事,罗春艳时任*st熊猫(600775)董事会秘书,杨恒伟时任*st熊猫(600775)董事、总经理,黄玉岸时任*st熊猫(600775)财务总监,对以上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湖南证监局对*st熊猫(600775)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徐金焕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李民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罗春艳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杨恒伟、黄玉岸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此外,对徐金焕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民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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