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场化方式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和地方债风险化解中性

2026-06-15 11:07:55
作者: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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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明确了近期金融监管重点工作,包括稳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支持融资平台退出转型,加快制定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适应的融资制度,严密防范外部冲击风险等。 2、专家建议,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与转型发展,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标本兼治、央地协同,分类施策,精准处置存量风险,多渠道补充资本,深化公司治理改革,推进减量提质,优化机构布局,强化央地协同等。 3、在房地产方面,应加快制定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适应的融资制度,重构风险定价机制,建立与项目周期相匹配的融资安排,完善资金封闭管理机制,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提供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支持。 4、在地方政府债务方面,应推动融资平台退出转型,厘清政府与企业责任边界,建立规范的政府投入和补偿机制,培育稳定经营收入和自主发展能力,逐步实现市场化运营。 5、在防范外部冲击风险方面,应建立更灵敏的早期预警机制,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应急预案要从纸面真正落到实处,增强金融机构自身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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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风控底线 护航金融高质量前行

编者按 金融安全是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石。2026年6月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围绕金融风险防控、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核心工作,明确了近期金融监管重点工作。本期报道聚焦如何稳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支持融资平台退出转型;如何加快制定与房地产(881153)发展新模式相适应的融资制度;如何严密防范外部冲击风险,持续完善应急预案;如何推动机构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各展所长,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专家建言,宜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标本兼治、央地协同,推进金融机构风险化解与转型发展。

■ 刘慧

2026年6月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感紧迫感。就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等话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宏观金融研究室主任、研究员王刚,中央财经大学税收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数据协会副会长蔡昌。

标本兼治、央地协同,推进中小银行风险化解

中国经济时报: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主要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面临信用风险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提出稳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坚决守住不“爆雷”底线。如何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与转型发展?

王刚:结合会议部署和当前中小金融风险化解态势,宜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标本兼治、央地协同,有序推进中小银行风险化解与转型发展。

一是分类施策,精准处置存量风险。落实“一行一策、一机构一方案”,依据监管评级区分高风险、关注类与正常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和风险处置。将流动性风险作为首要防线,完善实时监测与压力测试,做实应急资金与处置预案,严防风险外溢。信用风险方面,加快不良资产处置,通过批量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压降存量不良;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推动设立不良资产处置专项基金,加快抵债资产司法处置;严控新增不良,聚焦大额授信、关联交易等重点领域,防止风险迁徙蔓延。

二是多渠道补充资本,夯实风险抵御根基。落实会议“推动多渠道补充资本”要求,构建内源与外源相结合的资本补充体系。引导中小金融机构深耕本地小微企业、“三农”主业,降本增效,增强内源造血能力。拓宽外源补充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发行二级资本债、永续债,鼓励优质机构上市融资;引导地方国资依法入股,优化中小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同时严控股东资质,严防不合格股东套利。

三是深化公司治理改革,健全内控合规体系。以股权重构、内控重塑为核心补齐治理短板。进一步整治股权代持、违规关联持股等问题,推动股权结构透明,强化股东责任约束。完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压实董事会履职责任,遏制内部人控制。落实监管“长牙带刺”,依法依规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监管问责。稳步推进省联社改革,弱化行政干预,强化服务职能,引领农金机构回归本源。

四是推进减量提质,优化机构布局。落实会议“坚定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因地制宜优化机构布局”部署。以市场化方式稳妥有序推进高风险村镇银行、弱小城商行(884251)兼并重组,支持主发起行、优质地方银行并购整合,减少机构数量、提升单体实力。深入整治金融领域无序竞争,优化绩效考核体系,适当降低对规模和速度的权重,引导机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支持存续中小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适当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线上服务与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运营成本。

五是强化央地协同,凝聚处置合力。深化央地协同与部门联动,推动行刑衔接、监审联动、纪法贯通,形成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合力。依法依规处置风险,严厉打击逃废债、金融腐败行为,维护区域金融秩序与债权人合法权益,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蔡昌:稳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需要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化险。对于严重资不抵债、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妥处置;对于仍具有发展潜力和区域服务功能的机构,则可通过兼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

二是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引导中小金融机构优化对房地产(881153)和融资平台等重点领域的风险敞口管理,立足本地市场和比较优势,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县域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

三是把完善内部治理作为治本之策。进一步规范股东行为和关联交易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从源头减少风险积累。

四是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明确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同时切实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确保风险处置平稳有序。从长远看,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应立足区域经济特点,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实现短期化险与长期发展的有机统一。

重视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外部风险的核心问题

中国经济时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提出,进一步发挥“保交房”白名单制度作用,加快制定与房地产(881153)发展新模式相适应的融资制度。在制度层面应如何设计?

蔡昌:当前房地产(881153)融资制度面临的核心问题,不是融资规模不足,而是融资制度与房地产(881153)发展新模式不相匹配。过去房地产(881153)行业的收益主要来自开发建设和资产增值,金融机构也习惯于围绕土地价值和房价预期配置资金。然而,随着房地产(881153)市场逐步进入存量运营阶段,行业竞争的重点正在从开发能力转向运营能力,融资制度也需从关注抵押物转向关注现金流和可持续收益。

因此,融资制度改革重点应放在重构风险定价机制上,引导金融资源更多围绕项目价值、现金流和运营能力进行配置。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以及优质“白名单”项目,建立与项目周期(883436)相匹配的融资安排,完善资金封闭管理机制,确保资金真正用于项目建设和住房交付。仅解决项目融资问题还不够,还需建立与存量运营模式相适应的长期资金供给模式。应加快发展适用于租赁住房、经营性物业等领域的长期融资工具,拓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渠道,为房地产(881153)发展新模式提供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支持。

中国经济时报:您认为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的关键点有哪些?

蔡昌:融资平台退出转型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的重要任务,其重点在于逐步退出政府融资职能,推动平台回归市场主体定位。从实践来看,部分融资平台仍然存在对政府信用和隐性担保的依赖,如果这一问题得不到解决,债务风险化解成果也较难实现长期稳固。

推动融资平台退出转型,关键在于厘清政府与企业责任边界。对于承担公益性、准公益性职能的平台,应建立规范的政府投入和补偿机制,保障公共服务持续供给;对于具备市场化经营条件的平台,应加快剥离融资平台职能,培育稳定经营收入和自主发展能力,逐步实现市场化运营。金融机构在这一过程中也应积极参与,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参与债务重组、展期置换等工作,推动债务期限结构优化和融资成本下降,避免短期流动性风险集中暴露。对具备市场化转型条件的平台,应加大对优质项目和经营性业务的支持力度,帮助其培育稳定现金流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中国经济时报:如何严密防范外部冲击风险,持续完善应急预案,守住金融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蔡昌:防范外部冲击风险,有几个层面需要同步推进。第一,风险防控的重心要真正前移。过去更多依赖事后处置,但随着外部冲击的传导速度越来越快,等到风险暴露再介入,往往已错过最佳窗口。要在跨市场、跨机构、跨境之间建立更灵敏的早期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响应。

第二,外汇宏观审慎管理要进一步强化。要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人民银行、外汇局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之间的协同配合,必要时灵活运用宏观审慎政策工具,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市场预期造成冲击。

第三,应急预案要从纸面真正落到实处。针对国际金融市场剧烈波动、跨境资本异常流动等极端情景,可开展常态化压力测试和定期演练,检验预案的实际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四,增强金融机构自身韧性。特别是涉外业务占比较高的金融机构,往往处于外部风险传导的前沿。外部冲击通常会率先影响这类机构。因此,金融机构应保持合理充足的资本水平,加强流动性管理,提高其应对复杂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努力将风险控制在机构层面,防止风险向金融体系扩散蔓延。

总 监 制丨杨玉洋 车海刚

监 制丨陈 波 王 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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