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昇集团控股(HK8370)(08370)发布公告,于2026年6月3日,本公司与认购人分别订立认购协议,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发行,而认购人有条件同意认购本金总额为1.1775亿港元的可换股债券。
认购人A为许伟伦先生,为一名商人。于本公告日期,认购人A并无于任何股份中拥有权益。认购人B为洪光椅先生,出任天宝集团(HK1979)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01979))主席、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于本公告日期,认购人B并无于任何股份中拥有权益。
本集团正在发展数据中心业务,鉴于相关发展所需资金庞大,本公司认为认购事项乃本公司合适及适时的机遇,倘债券持有人选择行使债券所附的换股权,可增强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流动资金,并扩阔其股东及资本基础;换股价较股份现行市价存在溢价;及债券不会对现有股东的股权产生即时摊薄影响,因此,本公司与认购人经公平磋商后订立的认购事项属公平合理且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订立认购协议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