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熊彦莎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扩围已近一个月,相关地区已积极启动发债工作。5月12日,湖北发行57亿元专项债和20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此前,江西、重庆也在纳入试点后发行专项债。
专家认为,推动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扩围,不仅能倒逼地方政府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完善化债支持政策。
提升发债效率
4月17日,经国务院同意,河北、江西、湖北、重庆纳入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至此,试点地区扩围至14个。试点地区滚动组织筛选并形成本地区项目清单,报经省级政府审核批准后无需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有利于提升发债和资金使用效率。
扩围以来,各试点地区发债动作频频。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平台显示,4月24日,江西发行40亿元专项债和42亿元再融资专项债。5月8日,重庆发行27亿元专项债和212亿元再融资专项债。5月12日,湖北发行57亿元专项债和20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
“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明确在10个省份和雄安新区(885744)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总的来看,经过一年多试点,成效明显,压实了地方主体责任,加强了项目审核的部门联动,加快了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强化了债券资金监管。”财政部债务管理司副司长曲富国日前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新增试点地区做好相关工作,推动试点取得实效。
长期数据体现试点成效。据大公国际统计,2025年试点地区发行新增专项债33703亿元,同比增加4673亿元,非试点地区发行12214亿元,同比增加1211亿元。试点地区的发行总额和增量均高于非试点地区,体现了试点的积极效果。
今年以来,专项债支持经济发展的效能体现。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截至5月13日,今年已发行新增专项债1357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其中近六成资金投向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
压实偿债主体责任
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扩围,是财政政策更加积极的体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4月,试点地区扩围政策便正式出台。
“首批试点已覆盖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区及雄安新区(885744),此次扩围地区涵盖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中部地区、长江经济带以及西部直辖市等不同区域类型。在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财政能力和不同项目结构地区开展试点,有助于全面评估‘自审自发’机制的适应性、运行效果与可复制推广价值。”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教授姚东旻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专家认为,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地区扩围,不仅能提升项目审核和债券发行效率、优化资金投向,也有利于压实偿债主体责任。
5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继续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完善支持化债政策,增强地方自主偿债能力,确保如期完成化债任务。
“重庆作为重点化债地区,此次入围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释放出差异化防风险的政策导向。”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刘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试点一方面通过下放审批权限,缓释偿债压力,另一方面压实省级偿债主体责任,倒逼规范项目收益管理,严控新增隐性风险,有序置换化解存量债务,统筹稳增长与债务风险防控,为市场化化债树立改革样板。
扩围将分批梯度推进
完善“自审自发”机制是长期任务。“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完善“自审自发”机制,提高用于项目建设比重并单列。
谈及试点扩围节奏,姚东旻认为,更可能呈现出分批扩围、梯度推进的特征,优先向财政基础较好、项目管理能力较强的地区扩展,逐步覆盖更多省份,而非短期内全面推广。“‘自审自发’不是简单的普惠式放权,更不是降低审核标准。是否纳入试点,取决于地方项目储备质量是否较高、部门联审机制是否健全、资金监管是否到位、债务风险是否可控等因素。”他说。
刘蓉同样认为,后续试点将持续有序扩围。当前优先经济发达省份,此类地区项目成熟、回款快、投资效率高。其他财力较弱的区域或待项目质量、偿债能力、资金使用效率达标后,有望分步纳入。
专家认为,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扩围也带来了管理挑战,包括项目质量把控压力增大,风险防控难度提升,全流程管理要求趋严等情况,中央与地方需要协同发力,调整优化专项债项目管理方式。
刘蓉表示,地方政府应从严筛选优质收益项目,强化“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883436)管理机制,差异化开“前门”增加有效投资、堵“后门”防范债务风险。姚东旻建议,中央层面要坚持“放权不放水”,完善备案管理制度,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