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 Logo
AIME助手
问财助手
今日正式开闸受理!北交所私募债起步
2026-05-06 21:48:51
分享
AIME

问财摘要

1、北交所发布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基本业务规则及配套指引指南,并于2026年5月6日正式启动私募债受理审核工作。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北交所私募债从制度准备走向实际落地的关键一步,也标志着市场期待已久的北交所私募债,进入了可申报、可审核、可发行阶段。 2、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国九条”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要求,提高债券市场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能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北交所于近日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以及配套的12件指引和7件指南,推出私募债业务。 3、据悉,《挂牌规则》作为北交所私募债的基本业务规则,充分吸收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对私募债的挂牌转让、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投资人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规定。 4、北交所称,下一步,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持续丰富债券产品体系,完善债券二级市场功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免责声明 内容由AI生成

近日,北交所发布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基本业务规则及配套指引指南,并于2026年5月6日正式启动私募债受理审核工作。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北交所私募债从制度准备走向实际落地的关键一步,也标志着市场期待已久的北交所私募债,进入了可申报、可审核、可发行阶段。目前,北交所官网已经上线私募债的发行审核动态页面。

为满足市场需要,北交所决定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分配并启用910000—910999代码段。北交所暂免收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初费和挂牌年费。

北交所私募债起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国九条”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要求,提高债券市场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能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北交所于近日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以及配套的12件指引和7件指南,推出私募债业务。

据悉,《挂牌规则》作为北交所私募债的基本业务规则,充分吸收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对私募债的挂牌转让、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投资人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规定。北交所前期已就《挂牌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各方认为北交所私募债各项制度安排总体合理。

本次配套发布的指引指南,主要是与上位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基本业务规则做好配套衔接。审核方面,主要明确申请文件、审核标准、审核程序等制度安排。发行方面,主要明确发行备案等业务办理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存续期监管方面,主要对定期报告披露、临时报告披露、信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职等行为进行规范。

北交所称,下一步,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持续丰富债券产品体系,完善债券二级市场功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与沪深交易所相关规则基本一致

此前,北交所曾表示,《挂牌规则》在挂牌转让、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投资人权益保护等方面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现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有利于促进市场稳定发展,进一步提升市场规范化水平。

业内人士认为,这样的制度安排,主要是为了维持债券市场规则的统一性,减少跨市场执行成本,让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能够沿用成熟经验,发行人也不用重新适应一套新体系。发行人、券商、律所、会所、评级等从业机构可以基本上将相关展业思路、经验、风控内核标准进行平移。对市场而言,规则趋同意味着展业更顺畅、风险更可控、制度更稳定。

《挂牌规则》强化了信息披露。首先是灵活高效的披露机制:采用“直通披露(事后审核)”与“非直通披露(事前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常规公告给予发行人更多自主权以提升效率;对于重大事项则保留事前把关,守住风险底线。

其次是合理的豁免机制:明确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可申请暂缓或免于披露,充分尊重并保护了发行人的合理权益。最后是严密的定期与临时报告网:不仅要求在4个月内披露上年度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报,更对未按时披露信息、发生重大诉讼、资产被查封等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突发事件,设定了严格的临时报告义务。

据悉,2023年10月,北交所推出公募公司(企业)债券业务,实现了信用债市场的平稳起步。两年多以来,北交所积极发挥公募公司(企业)债券功能优势,支持一批优质企业发行融资,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为拓展北交所债券市场支持企业融资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和重点领域的能力,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北交所本次拟推出私募债券业务,进一步丰富交易所产品体系,满足不同规模和类型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4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