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24日消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通知,经国务院同意,河北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请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相关报道:
责编:陈玉尧|审核:李震|监审:古筝

【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24日消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通知,经国务院同意,河北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请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相关报道:
责编:陈玉尧|审核:李震|监审:古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