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不超3.25亿可转债获上交所通过 东吴证券建功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5日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58次审议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声电子”,688533.SH)再融资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投资计划、后续分红支出、融资安排、资产处置等,说明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中及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与净资产的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上声电子表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声电子于10月30日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显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48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扬声器智能制造技术升级项目、车载数字音视频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据8月26日发布的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上声电子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上声投资、同泰投资、元和资产、元件一厂,持股比例分别为25.42%、18.42%、17.80%及11.67%。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任何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无法控制公司股东会或公司董事会。公司建立了现代法人治理结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是公司市场化招聘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则行使其职责,无法对公司形成控制。
上声电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柳以文、章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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