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七期第八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于10月10日起发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2025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5〕194号),本年度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将于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发行。其中,第七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1.63%,最大发行额为130亿元;第八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1.70%,最大发行额为130亿元。两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详细内容请查阅人民银行官方网站。
目前,山东省共有20家储蓄国债承销银行,投资者可持有效证件通过其网点柜台购买。另外,如持有到期且未兑付的储蓄国债(凭证式),请及时到所购买的国债承销银行兑付,以便及时获得收益。
序号 | 承销银行 | 序号 | 承销银行 |
1 | 工商银行 | 11 | 招商银行 |
2 | 农业银行 | 12 | 平安银行 |
3 | 中国银行 | 13 | 民生银行 |
4 | 建设银行 | 14 | 北京银行 |
5 | 交通银行 | 15 | 广发银行 |
6 | 中信银行 | 16 | 天津银行 |
7 | 光大银行 | 17 | |
8 | 华夏银行 | 18 | |
9 | 浦发银行 | 19 | |
10 | 兴业银行 | 20 | 青岛农商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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