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 上汽集团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4证券简称:上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25-03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1年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
“2021年股份回购方案”)。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实施完毕2021
年股份回购方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元/股,回购均价为18.7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亿元(不
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披露的《上海汽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2-
。
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落实《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以实际行动回报投资者,公司分别于
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
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注销全部根据2021
年股份回购方案回购的80,021,941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披露的《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
告编号:临2025-026)及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的《上海汽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5
-030)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注销将涉及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
知者可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
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
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本次注销也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需申报债权,需提供以下材料:
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接收后有权对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要求债权人补充提供资料(如需)
。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时间:2025年6月28日至2025年8月12日(工作日
申报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489号
联 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
(021)22011138
传真号码:
(021)22011777
邮箱地址:saicmotor@saic.com.cn
邮编:20004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
的,申报日期以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