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务未偿清,东方集团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讯(记者刘欢)6月26日,记者获悉,东方集团(600811)披露,收到债权人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辉公司”)告知函,因公司未能清偿东辉公司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重整价值,东辉公司已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启动对公司进行重整的材料。
东方集团称,如法院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配合开展重整工作。如果公司能够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剥离低效资产,聚焦核心业务和重点推进项目,提升资产流动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但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启动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东方集团提及,截至6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81元/股,已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1元。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低于1元,公司将可能面临交易类强制退市。如果公司重整失败,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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